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忘了是不是小時候有過甚麼陰影,我一直很怕狗!大狗小狗小小狗,公狗母狗狗咬狗,寵物狗流浪狗,方圓10公尺內只要有任何犬類出沒,我的雷達就會發出警報,立刻能閃多遠是多遠。

印象最深的一次戰敗經驗,是在大學時期。當時我住在世新後門小山坡上的套房,有天晚上打工後搭捷運回家,途中到景美夜市買了香噴噴的雞排當消夜,雖然嗜吃如命,但也謹記著媽媽說過好女孩不該邊走邊吃,於是我一路從夜市忍著,步行穿越了整個校園 (雖然也只需要10分鐘),飢腸轆轆地好不容易抵達山坡下,沒想到在不遠的半山腰出現了一位奔放依舊的流浪朋友。這下好了,整個小坡道上只有我跟他,裝死裝脫窗是絕對沒用了!於是我開始小碎步,企圖要繞過兩旁的車找掩護

說時遲那時快,正當我有這念頭的同時,他就直挺挺地朝我衝過來了!我們四眼相交、六腿競速。在這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瞬間,我當機立斷比他先大叫了出來,分散他的注意力,然後使出吃奶的力氣把雞排往後拋,再一邊尖叫一邊頭也不回的往家裡衝刺!這一招果然奏效,他大概被我瘋狂的行徑嚇了一跳,先愣了一下就無視我往雞排去,而我雖然失去了無緣的雞排,卻換回我當時青春的小生命啊


 

沒想到看似此生與狗絕緣的我,卻在七年前有了轉機

當時朋友用紙箱帶來了一隻好小好小的吉娃娃,說她的小主人因為一些原因不能再養了,說也奇怪,我一眼就愛上眼前這隻可愛的小東西,害怕的情緒也隨著她撒嬌逗趣的模樣而消失殆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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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這樣,歐姬呆完勝媽媽,順理成章的住了下來。

在這七年當中,呆呆一路陪著我,從小菜鳥業務風吹日曬的努力工作,到慢慢得心應手,賺了一點錢,從租屋處一起搬進人生中第一間屬於自己的小房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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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然,也經歷了一些感情的「淬鍊」,不知道有多少夜裡,都是呆呆伴我豪飲無語問蒼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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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久了老天爺終於看不下去,賜我一位青瞑牛Mr. right,就這樣我們一家三口過了一段幸福快樂的日子,雖然呆呆常因我們出國必須回我娘家LONG STAY,但阿罵對呆呆的寵愛不下媽媽我,她漸漸的也就習慣了來來去去的生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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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上圖是我的好姊妹KIWI送我的插畫)

呆呆的把拔很愛她,心血來潮就會想出一些花招來陪她玩,她看似無奈其實很樂在其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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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這一切都因為樓下這位路路大哥的出現變了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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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長輩和先生考量到衛生和過敏原的問題,再加上我是新手媽媽一開始也帶得手忙腳亂,所以呆呆從我進醫院待產後,就一直待在娘家。

其實孩子是我的心頭肉,我何嘗不擔心寵物是否真會對寶寶造成甚麼影響,所以我也上網做了些功課,研究指出其實若孩子早期就暴露在(有寵物)的環境中,反而能增加免疫能力而形成保護作用,降低日後發展成過敏的機會。幾次和路路爸爸溝通後,最後終於達成共識,在寶寶滿六個月後就把呆呆接回來!

我知道呆呆在娘家也過得很好,但對我而言,她也是我的小孩,我的家人,我不能因為孕育了新生命就拋下她。

但這是我幸運有支持我的家人,讓我的愛犬與小犬最終得以兩全,很多毛小孩不像這般有完美的結局

相信許多人是迫於生活的無奈,但換個角度想,我們也不希望將來自己的孩子因為迫於無奈就讓我們流落街頭吧!在您做出決定前,請多三思

而媒體若能多花一點點篇幅來倡導【以認養代替購買】的概念,取代從早到晚重播的血腥暴力社會案件,相信也會讓更多毛小孩得到關注和應有的對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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咦,好像太嚴肅了。

簡言至此,讓我們一起倒數呆呆和路路相聚之期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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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BRINA033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